前陣子南部高雄中學的校刊轉載了「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」引起不少討論
我節錄了一些新聞,內容是採訪對話:
但高雄中學發表聲明表示,「雄中青年」透過解析故事內容,解構社會美好的假面,學校對學生的創意採取肯定多於限制的態度;高市教育局長蔡清華認為,「雄中青年」對於童話故事來源加以分析,讓學生瞭解原始版與新版的差異,也是教育的一環。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15/78/1t0go.html
這些文章其實是取材於這本在書局裡被歸類在外國文學的「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」,書本沒有拆封,封面還貼上限制級未滿18歲禁止閱讀標籤限制級書籍內容,出現在雄中校刊,學生認為沒什麼大不了。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14/11/1szil.html
校方指出,雄中校園向來多元開放,學生在極自由民主的氛圍下學習,所展現的學習成果和創意思維,往往令人大感驚奇。正因學生在雄中校園具有無限可能的發展機會,這些相互激盪的思維,恰恰是我們培育21世紀台灣多元創意人才所必須的養分。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14/5/1syuo.html
雄中學務主任吳榮發也表示,雄中尊重學生自主管理,指導老師蔡老師也認為內容無傷大雅,相關內容也早在網路上流傳很久,學生的疏漏處只在沒有說明故事出處、前言和背景也不完整,校方打算在107期針對《格林童話》的故事內容做完整的剖析與討論。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1014/17/1syhg.html
(相關報導如果還嫌不夠,請用關鍵字「雄中」收尋,謝謝)
首先,這本書是被列為限制級刊物,一開始是沒有的,但是很多家長發現這本書的內容根本就是色情書刊,紛紛發起要將該書列為限制級刊物,後來就是上的膠裝、外觀貼上貼紙「限」。那何謂限制級呢?請容許我把大家當笨蛋,讓我來介紹一下吧!
將出版品評定為限制級的標準為何?
依據「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」第五條之規定:「出版品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,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,列為限制級,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:一、過當描述賭博、吸毒、販毒、搶劫、竊盜、綁架、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。 二、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。 三、有恐怖、血腥、殘暴、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,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。四、以語言、文字、對白、聲音、圖畫、攝影描繪性行為、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,尚不致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。」 根據上述規定,凡出版品出現過度殘暴、恐怖、血腥、變態、淫穢的情節,或是過度描述各種犯罪行為、性行為及自殺等內容,即應列為限制級出版品。因這類出版品對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多有不良影響,因此未滿十八歲的兒童及青少年不得閱聽。特別說明的是,出版品是否分級為限制級的重點,在於針對上述主題是否有「過度」或「強烈」的表現方式,而不是上述主題的出現與否。中華出版倫理自律協會http://www.cpmpa-tw.org/forum_qa.php#004
相信大家已經很明白何謂限制級了吼~
台灣教育出現嚴重的問題,或許這句話已經以偏概全
但是這件事情真正的重點是老師怎麼讓18禁書籍放在校刊上
老師本身還認為這沒什麼大不了
彷彿抱著誰沒看過a片呀!的這種心態
這本書本身就是禁書,雖然在網路上”廣為流傳”
但並不表示就可以公然將此書籍轉載於校刊上
“校刊”本身就是一個普級性的刊物
可能任何一個教職員的小孩到他的辦公司都有可能看到
試問:你能跟他講說這是”解構”童話故事的刊物嗎?
這本書的出版就已經具備爭議性話題了
但是將這本原本就不該是高中生,未滿18歲的青少年兒童閱讀的書籍
卻被轉載到”雄中青年”上,卻成了思考多元、相互激盪的元素
Ok!如果它是適合刊物的話,為何它卻被列為限制級呢?
討論限制級、討論刻板印象的童話、討論故事的後設解構等等
這沒什麼不妥,在高中校園都是可以討論
甚至老師在課堂上都應該透過教學的潛移默化,讓學生有所了解
而不是透過轉載這個早在1999年出版到至今已過10年的書籍,來表達雄中是一個多元開放、尊重創意,認為放上限制級刊物無傷大雅的孕育人才的好地方
還是現在的高中教室已經超越的大學殿堂了呢?能開放討論禁忌性的話題了,請問這些高中老師們,你們真的認為你的學生心智成熟了嗎?高中生別跟我爭論大學生幼稚還不是一堆,你們如果不長進,上了大學還是一樣幼稚。
18歲的開放,只是一個法定的象徵罷了,但當我們試著去解構人們腦中既存的童話形象,還是視限制級刊物能公然放在刊物上而無所謂,抑或者是透過這個來討論”性”等,我們心中仍必須循著一套高道德標準來審查才是。
請問,老師們你們辦到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