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國際公民新聞區 (12)
- Feb 11 Tue 2014 23:45
馬努斯--年幼長頸鹿被動物園殺死了
- Jan 31 Fri 2014 23:43
吃掉環境 不良農業利用與濕地退化
- May 13 Mon 2013 01:00
德國為什麼沒有流浪狗?
- May 11 Sat 2013 14:05
[轉貼文]為什麼菲律賓殺人擄船昨天才被重視?
- Sep 08 Sat 2012 00:01
全球競爭力 瑞士蟬聯榜首 中國降至第29 港台分居第9和13位
- Aug 25 Sat 2012 02:54
地球增溫元凶 大氣甲烷又變濃
- Aug 17 Fri 2012 22:04
「血鑽石」翻版 宏達電被點名拒買「爭議礦石」不力
礦場-非洲人流血屠宰場 非洲人成智慧手機關鍵原料奴隸
2006 年李奧納多主演的《血鑽石》,主要描寫非洲國家血腥衝突爭戰下,人民被迫採集鑽石,而採集到的鑽石常被游擊隊或軍隊拿來換取軍火進行內戰,造成人民嚴重死傷與無止盡的磨難,電影情節也反映了非洲現實世界。
- Aug 16 Thu 2012 23:08
熱浪恐導致歐美墨糧食短缺
新頭殼newtalk 2012.08.16洪聖斐/編譯報導
在羅馬尼亞,這個季節原本應是穀物結實纍纍的時刻。然而,拜高溫和乾旱所賜,農場主人若能搶收20%的穀物,就該謝天謝地。大部分的小麥、大麥、玉米和葵花都將報銷。如果沒有政府補助,一些農場可能難以經營下去。
- Jun 15 Tue 2010 00:17
傳播權利
傳播權利(people’s right to communication)- 對傳播權的詮釋: 1. 將資訊變為一種公共服務事業。 2. 重視傳播是一種社會權利的新領域。 3. 促進有效的傳播參與,排除官僚體系或新殖民主義跨國公司從中控制。 4. 科技人性化。 由於歷來「知的權利」被媒體、記者濫用,一方面成為媒介謀利的手段,另一方面也侵犯了社會大眾正當的權益。提倡傳播權利可說較為積極主動的,除了希望消弭濫用知權,更重要的是在倡議一種雙向道的概念,讀者有知權更有傳播個人意見的權利;當社會大眾權益受損時,社會大眾無論個人或團體有權申訴、批評,或提出異議,任何社會大眾或新聞故事人都有免被歪曲、侵害的權利。 傳播權利的精神建立在「通道共有」、「機會均等」原則上。這與傳統的知權,讀者只有被動閱聽權利,通道為業者所獨霸完全不同,特別的是過去記者假借知權以滿足他人私人的利益的行為,在「傳播權」原則下,可以努力紓緩、減少。 為了實現傳播權利,政府應制定伸張傳播權的傳播政策,平均傳權,而非宣傳政令,媒介應放棄市場導向,符合公益,記者應加強專業知能,擺脫私心,放棄私利,以公益為重。 不偏賴於某些特定人士,如:政府、名嘴等,要把傳播權散佈至每個人身上,使弱勢族群或能見度較不高的民眾,他們也能像名嘴那樣發聲。 接近使用權(access to media)-
- 理論基礎:
(1) 健全及維護言論思想之自由市場,賦予一般私人接近使用媒介的權利,藉由意見的多樣性而維護言論市場之有效運作,此點在今日大眾傳播媒介的日趨集中化,及為少數人所壟斷而造成的市場機能失調(market failure)情形,尤為需要。 (2) 實踐平等的自由權理念:媒介應為公共論壇積(public forum),積極提供個人有充分表達其意見之機會,實現自我。
- 接近使用權起源:隨著大眾傳播媒體逐漸集中化,及自由經濟制度下商業化為主導之趨勢,經濟及政治力之弱者無法藉由大眾傳播媒體表達其意見,或引起公眾討論所關心之議題,反而使大眾媒體淪為經濟或政治力強者操縱輿論之工具,形成大眾言論表達不公平現象。
隱私權(privacy): 隱私之為權利,系十九世紀末期因美國新聞自由過於膨脹,新聞取材無孔不入,侵害他人人格利益的事時有所聞,始行孕育隱私權的觀念,排斥其權力或他人介入私生活獨處的權利,並成為法律救濟的對象。
- Jan 26 Mon 2009 13:10
公民新聞系列第三發-公民記者+搬家工=江一豪 一人媒體發聲
- Jan 25 Sun 2009 14:22
公民新聞系列第二發-貼近現場 素人發揮影響力
越來越多業餘報導者,憑藉越來越廉價的影音攝錄器材、越來越便利的網路介面,從事「一個人的媒體小革命」。
蘭陽技術學院五專部二年級學生楊曜任,十六歲就加入公民新聞網站《PeoPo》,成為該站最年輕、最活躍的公民記者,去年一整年,他更包辦青輔會「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」的公民媒體獎、「第二屆PeoPo公民新聞獎」、「第三屆TVBS大學新聞獎」三大獎項。
- Jan 24 Sat 2009 14:22
公民新聞系列第一發-不一樣的記者 顛覆主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