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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/2的晚上從百貨公司離開,要過紅綠燈到對面去等公車,已經有些晚了,人當然有些累了,於是慢慢走的說,這時候一輛銀色休旅車要左轉過來,同學拉著我提醒有車過來,要快點走過去,但是我沒有這樣做,反而是停下腳步,站在原地,它速度似乎沒有要停下來的跡象,於是我便大叫:開這麼快幹麻!那台車也就停下來,等我走過去在開走,我想大概他也嚇到了吧!

印象中臺灣人都對車輛是相當害怕的,甚至會為了車輛(尤其是四輪以上的),而快步過去或是看到車輛過來,快退回原地,這是個相當奇怪的現象。在日本,他們對路人相當尊重的,即便路人闖了紅燈要過去,車輛還是會停下來讓他過去的。這樣作法是有點過火,因為台灣滿多健壯的老人家都會硬闖過馬路,這樣的尊重是受到懷疑的。

但是學生呢?正常過馬路的路人呢?並不是如此,學生書包已經很重了(教改越改越爛),乖乖的過馬路,可能被酒駕撞、被睡著的撞,甚至都沒有事還會被按喇叭,往往都是自認倒楣。小學生過馬路,導護老師會站在斑馬線中間,叫喊著:小朋友快點!用跑的!為什麼路人非得受到如此的待遇呢?

究竟路人的路權是什麼?為什麼過個馬路,一定像是看到恐怖壞人一樣快閃,或是看到怪物後飛奔過去對面,這是什麼道理呢?真的覺得很奇怪,多了一部車就等於剝奪了路人漫步行走的權利(不是指只過紅綠燈而已)嗎?真是自我過度膨脹。台灣路人請多保重,希望你們能醒覺,勇敢捍衛自己行走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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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now2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