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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也不願意呀><今天下午寶雅買些生活用品出來後,我要牽歐都賣時,看到一副場景令我瞬間噴火,兩台汽車交叉停在紅磚瓦外及機車道上,根本就不能出去,更帶賽的是沒有一個地方有能出去的跡象= =。

我火到不行,立刻抄下車牌號碼叫店家廣播,不是一家店而已唷!是兩家店一間寶雅一間服飾店的,當然兩台車都被廣播了,過沒多久其中一台車的車主出來了,是一位凡人眼中的正妹,因為她擋住我的車,所以我要否認她「正」這回事,她把她的馬自達休旅車往前開一點後,我才出去了。

我騎著我的小綿羊經過她車旁時,生氣大叫的說:不會騎機車唷!開什麼車有不停好,擋什麼路呀!我承認我的火氣已經滅不下來了,於是我決定去警察局,雖然我知道用處不高,但是身為人民的褓母的他們,不能讓他們太好吃睡。

於是我帶著滿肚子的怒氣到警察局,好笑的是,門口根本沒有給人民停車的停車格,看到這個又更生氣,不管啦!直接給它停在門口了。進去後我努力讓自己心平氣和地講出我要檢舉的事,後來火已經壓不住了,直接在警察局大叫:你們直接拍照好嗎?你們過去,店家只會提醒顧客把車子開走,等到你們走後,車子還是會開回來呀!

後來他們打電話給該地的管轄警局後,我便離開了。經過這件事情,我有種體悟,忍無可忍才是真正忍。而口口聲聲要減少CO2的,還是繼續在製造,臺灣人畢竟在裝凱的還是一堆啦!

看到此文者,除非你懺悔本身就是這樣的人,否則別亂拿椅子坐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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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now2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